哈尔滨师范大学-新梦溪湖

标题: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5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流程 [打印本页]

作者: jhc    时间: 2016-6-18 13:45
标题: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5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流程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为新生报到开设“绿色通道”。学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足额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用的,或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必重复缴纳学费的,报到当天需要办理“绿色通道”审批手续,现将有关流程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
2、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而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3、军烈属子女、一等伤残军人家属及父母双亡的孤儿。
4、因其他特殊困难,暂时不能交齐学费的学生。
5、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
具备以上任何一条并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的学生即可申请入学“绿色通道”。
二、审批程序:
1、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生源地贷款证明到学院领取《哈尔滨师范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审批表》,学院指导学生填写并签署学院审核意见后留存一联。
2、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填写好的《哈尔滨师范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审批表》到学生工作处“绿色通道报到处”进行审批。
3、经学生工作处审批后,学生持《哈尔滨师范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审批表》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4、学生持财务处交费收据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三、几点要求:
1、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由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填写“绿色通道”审批表,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审批。
2、认真审查,严格程序,作到不让一名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3、及时建档,规范管理,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4、绿色通道审批额度。
(1)生源地贷款:以不超过学生申请贷款额度为标准,超出部分应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2)入学后在校申请校园地贷款:以学费和住宿费合计且不超过8000元为标准,超出部分应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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